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郯城县:发挥“提级监督”优势 规范村级权力运行

来源:郯城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:2024-04-19

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干部规范用权的监督约束力度,织密基层监督网络,近年来,郯城县纪委监委将开展重点村集体“三资”提级监督工作,作为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,围绕群众关注的“钱、权、人、事”四个方面,通过“三资”情况提级监管、权力运行提级监督、信访举报提级受理、廉情档案提级管理等方式,推动监督力量不断下沉,切实提升基层监督整体质效。

聚焦四类重点村,提升监督精准度,围绕推动上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不力、班子战斗力不强、工作被动落后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四类重点难点村实行提级监督,并出台了《关于开展重点村集体“三资”提级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。通过建立4类23项具体监督清单,形成“十个是否”具体情形,持续推动监督约束常态化,形成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长效机制。同时实施动态管理,对当年度提级监督的村,年底进行廉情分析,若廉情分析为差,则继续提级监督;若廉情较好,则退出提级监督,继续加强日常监督。

选派廉情监督员,凝聚监督合力,该县纪委监委为每个提级监督村选派2名廉情监督员,向群众发放廉情员联系卡,及时收集群众信访举报,使村情民意、群众诉求直达纪委。为规范村干部用权,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制发了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操作规程》,指导村干部照单履责、按图用权,引导群众看图办事、按图监督,制定权力运行“十规范十不准”,确保村级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。同时密切与组织、农业、民政等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,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工作,今年来开展联合督导检查9次,下发督办单5份,梳理17项问题清单。

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村集体‘三资’提级监督工作机制,切实规范‘三资’管理行为,着力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,不断助力清廉村居建设。”郯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