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郯城县:深学细悟笃行 推动《条例》贯彻执行见行见效

来源:郯城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:2024-06-13

“此次《条例》的修订,是坚持问题导向、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,是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。作为审查调查的同志,我们更应该学懂弄通,准确理解,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。”郯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同志在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时有感而发。

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印发以来,郯城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,强调学重点、强合力、抓治本,确保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严格执纪、精准执纪,实现监督执纪执法“三个效果”有机统一。

深学习、明规矩,夯实纪法衔接基础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,注重“线上+线下”结合、“温故+知新”结合、“案例+实践”结合。在古郯清风公众号转载《条例》原文、前后对照图解等内容,为全县党员干部提供线上学习途径;把《条例》纳入培训必修课,发放《条例》辅导读物2600余本,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专题讲解、全员大练兵专题检验、专题分享,逐条逐句学原文;特邀法院等业务专家举办专题讲座,提升运用纪法思维正风肃纪反腐本领,锤炼纪法衔接“内功”。

抓规范、重协作,提升纪法衔接水平。细化分解核心业务,制作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图,在案件突破、措施使用等方面严格按照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开展。健全内外规范协作体系,内部健全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,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,做好纪法衔接;外部健全公检法日常沟通、疑难会商、同堂培训机制,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,规范法法衔接。今年以来,就疑难问题会商10余次,解决问题20余个,确保案件高质高效进入司法程序。

讲原则、抓统筹,强化纪法衔接效果。坚持纪法双施双守,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,坚持同向发力、精准发力。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,深化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做实警示教育,惩教并举推进以案促改,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、全域治理提升转变。在办理系统复杂案件时不仅向其所在党支部通报处分结果、下发纪律检查建议,也要督促在全系统开展整改,完善规章制度,既拔“烂根”,也治“病根”,实现既见“树木”更见“森林”的纪法效果。

“新《条例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,强化了纪法衔接,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。有利于让铁纪‘长牙’、发威,让党员干部重视、警醒、知止。”郯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我们将新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,督促开展多形式、全覆盖的学习活动,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,营造风清气正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。